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8〕31号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为做好2018年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今年本专项任务项目的研究重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请者要紧紧围绕这一研究重点开展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设计具体研究选题进行申报。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本专项任务项目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2018年2月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已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申报系统,请及时核对更新单位信息,重点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校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6.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2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8年3月16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评审书》(全表)1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1份,单独装订,夹在全表内。《申请评审书》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3)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行核对,如拨款账户信息有变更,请务必及时在平台系统内修改。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基础理论研究处603室,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人:杨瑞 郝清杰;联系电话:010-82503991,62515099;电子信箱:ktsb@moe.edu.cn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完成申报工作,寄送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成果要求
  1.课题结项成果基本要求为出版1本专著或发表4篇论文(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2.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附件: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