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郑琴琴副教授:谈“滴滴”等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

卸脱责任 藐视伦理

滴滴的问题究竟出在哪?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像滴滴这样互联网企业经营模式下的平台企业,与传统企业相比有什么差异?

“最重要的差异就是涉及整个价值链环节中多方责任的考虑,不是仅仅追究一家企业就可以解决问题。”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副教授郑琴琴指出,传统出租车公司需要对汽车性能、司机安全、乘客安全乃至社会交通等各方面完全负责,所以各类责任规定也会清晰明了。而滴滴整个过程中更多关注如何开展业务联系的网络作用,需要关注的各方面其实都没有做到位。“今天我们看到的是乘客不幸受害,明天悲剧也有可能发生在司机、路人身上。”

更令人心惊的是,滴滴事件不是个案,在利益角逐下有意无意疏忽制度漏洞,无视行业生态的健康安全,甚至妄图将消费者的生命放在金钱的天平上,是中国互联网企业在野蛮粗放式增长下的常见病。例如,“莆田系”等臭名昭著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事件;拼多多等网购平台屡次陷入“假货门”事件;网上外卖订餐平台上“黑心厨房”“幽灵门店”屡见不鲜……

当互联网企业一步步从价值创造走向资源占有,逐渐步入“向下竞争”的低劣模式,商家在利益角逐上动足脑筋,直面的却是内在伦理的缺失。

而我们今天痛骂滴滴的背后,更需要反思,有良心的企业应该是怎样的?郑琴琴给出了三个层面的答案:“首先是个人层面职业道德,例如司机的专业职责和乘客的消费责任;其次是企业层面商业伦理,例如滴滴对整个服务流程中伦理制度化的多方治理和全程监管;再者是社会层面社会责任,例如滴滴外部伦理审计制度和社会福祉贡献。”她指出,一些经历百年的跨国公司和老字号之所以能基业长青,就是靠着始终对伦理责任的高度重视,在不断自我反思中,使企业伦理意识不断与时俱进,甚至成为社会责任的引领者。

《新民晚报》 — “性感”滴滴 充满无耻 珍爱生命 远离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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