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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15年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15-03-20

根据教育部和复旦大学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使我院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总支书记、总支纪检委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黄丽华、陆雄文、芮明杰、叶耀华、徐以汎、薛求知、吕长江。

二、复试安排

1、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名额和考生初试成绩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录取比例不超过1.5:1。

2、调剂与破格

我院(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国际管理方向和全球化经营与管理方向接受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为报考我院(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该专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除(专业学位)国际商务外,我院其它专业不接受调剂。

我院(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全球化经营与管理方向上线生源不足,我院将为报考该专业的部分考生争取破格复试的机会。破格考生必须满足单科全部上线或总分上线,并且总分不低于365分的条件。考生必须提出申请,我院根据申请情况及初试成绩排序上报破格名单,经学校审核确定名单。

3、复试形式

口试。其中(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金融为全英文面试,其他学科/专业英语口语为必须考查项目。

4、复试前提交材料

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请在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中英文简历,简历文件名为:报考专业-报考方向-姓名(中文版)、报考专业-报考方向-姓名(英文版)。例如:国际商务-全球化经营与管理-张三(中文版)、国际商务-全球化经营与管理-张三(英文版)。未按时提交材料者取消复试资格。

5、复试现场携带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3.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5.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携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 准考证。

考生在复试前携带上述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需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由院系留存。经审查上述材料,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6、复试评分规则

每名考生由所在复试小组打分,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专家老师组成,复试分取考生所在小组专家老师的平均分。

7、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3月30日

复试地点:管理学院史带楼4楼。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当天至现场查看。

8、复试考生守则:复试考生禁止将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和记录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复试考场,违反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三、选拔淘汰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2、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两名或两名以上面试专家老师不同意录取者不予录取。

4、(专业学位)国际商务-全球化经营与管理方向,合作方伦敦商学院不同意录取者不予录取。

 

   

                                                                                                  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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