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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应按时归还。图书逾期不产生罚金,但系统会发送邮件适时催还,乃至停借。规定如下: 

读者所借图书逾期超过2本,将暂停借书权限(包括外借、续借、预约),归还全部或归还至仅剩1册逾期图书后将自动恢复借书功能;

读者所借图书有1本被预约,且超过“催还后应还日期”仍不归还,将暂停借书权限(包括外借、续借、预约),归还后将自动恢复借书功能。

2.损毁图书(如批点、涂改、卷折、影描、污损等),其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10%赔偿;损毁程度较严重,必须加工整修才能继续流通者,按图书原价赔偿。

3.图书严重损毁至不能阅读或遗失图书者,按以下方式赔偿:

① 遗失属于本院财产的中外文图书,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或经本馆负责人同意的新版本以书赔书进行赔偿(注:不得以影印版赔偿外文原版)。

② 无法购得原版本图书,按下列规定折付赔偿金:

a.单行本中文图书、国内出版的影印本外文图书最低按原书价赔偿,最高根据出版年份、馆藏复本量按原价的2-5倍不等进行赔偿;价格不详的按页数计算赔偿费。

b.单行本外文原版图书赔偿原则同上,其中原书价按美元折合人民币算,并加上一定的图书进口手续费。

c.多卷本中外文图书中单卷有标价的,按单本书价格赔偿;以整套定价的,按套价赔偿;

d.遗失过刊合订本的,按刊物原价×装订册数+装订费14元赔偿。

③ 遗失属于学校财产的图书,请读者持本馆开具的遗失证明自行到学校图书馆流通部办理手续,然后凭校图证明来我馆注销。学校图书馆的赔书规则参见校图网站“图书馆规则”一栏:http://www.library.fudan.edu.cn/guide/rules.htm

4.未经本馆同意或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馆内文献带出本馆者,除追回原物外,停止借书一个月。

5.对违规读者,除处罚外,在读者信息中予以记录。对情节恶劣者将报请学院有关部门处理。 

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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