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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曦源项目中期报告工作要点
2015-10-08
□申请人(学生): 第8周:10月26日至10月30日
中期报告前(时间由院系指定)
中期报告(时间由院系指定)
□院系管委会: 院系教学院长(系主任)应为院系管委会负责人,并对院系曦源项目学术质量承担责任。
第8周前:10月25日前
中期报告前(时间由院系指定)
中期报告(时间由院系指定)
中期报告后(时间由院系指定)
□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办公室: 中期报告
学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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