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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管理学院2024年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
2023-09-18

为做好管理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推免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生推荐选拔基本原则

管理学院2024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德智体美劳发展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推荐。

 

二、推免生遴选评审小组

管理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纪检专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实施管理学院2024年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评定工作。小组成员为:吕长江、殷志文、黄琤(纪检)、钱世政,张诚,凌鸿,黄一倩。

 

三、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修读2020级之前培养方案或修读2020级2+X培养方案并选择“专业进阶路径”或“荣誉项目路径”,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1.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四年制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20学分,五年制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50学分,四年制港澳台侨学生已获得不少于100学分,五年制港澳台侨生已获得不少于130学分。

3.学生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4.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学生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确定的标准。原则上,其他专业学生的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5. 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在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6. 所有学生在读期间均只有一次申请推免的机会,已参加2024年度推免相关申请活动(含申请本院及校内外其他学院保研预选拔活动并在院校系统提交报名)的学生将不可申请下一年度推免资格。

 

四、推免生推荐报名材料和流程:

1.  网上报名系统在9月13日10:00-9月15日10:00开放,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申请”,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

2.  9月15日上午11:00前,申请人将国际组织实习、竞赛获奖、优秀科研成果等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装入标有姓名的资料袋交至李达三楼201室胡老师、谢老师。

3.  9月21日左右,院系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

4.  9月24日前,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本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

5.  9月26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推免生推荐名单。

6.  9月28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五、推荐资格评定标准和遴选原则

2024年管理学院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的评定标准将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 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3.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申请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发展潜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加分项目成绩”,计入遴选总成绩。相关原则如下:

(1)拥有优秀的科研成果。

申请硕博或卓博项目的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核心期刊(人文社科类专业)或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申请人经评审鉴定后可获最多5分,对申请人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2)参加相关竞赛(活动)表现优异。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签字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本科组)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申请人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参加院系组织的专家组答辩鉴定,经答辩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3分;多人项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2分。竞赛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9月附录调整范围为准。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良好。

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4)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

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5)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gj.ncss.cn/gjzzjs.html发布的信息为准)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评估,经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推荐,学校核定,申请人可获最多1分。国际组织实习机会需经公开招募渠道获得,同时实习时间累计在60天以上并实质性参加国际组织的项目工作。申请人需提供实习单位正式接受函、实习部门对学生实习表现的正式书面鉴定材料及学生参加实习的实习报告。

(6)综合发展潜力。

管理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院学科特点,对学生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对象包括:(1)修读本科荣誉项目培养方案满足规定的课程数量和成绩要求且申请硕博、直博方向的学生,学生需同时提供相应学术科研报告等材料且为科研项目主持人,经审核后,申请人可获最多3分;(2)积极参与学术科研项目(如:“莙政”、“望道”、“曦源”、“登辉”、“学术兴趣班”等)、具有学术潜力且申请硕博、直博方向的学生,申请人可提供相关学术科研报告等材料,并参加院系组织的专家组答辩鉴定,经答辩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3)获得全国级本科组“创新创业大赛”第二等级及以上奖项并在获奖证书上排名前三位的学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参加院系组织的专家组答辩鉴定,经答辩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4. 院系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按院系或专业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院系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按学生修读大类基础课程、专业核心教育课程成绩高低、修读完整度等情况排定推荐次序。

5. 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六、注意事项

1. 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2. 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3. 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七、接受咨询:

咨询地点:管理学院李达三楼201室 胡老师、谢老师

咨询邮箱:fdms_jwb@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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