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意愿抑或机会结构:房屋产权如何影响地方性社会卷入
现代产业经济学系列讲座第23期

2007年4月13日下午13:30-15:00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桂勇博士在管理学院南楼201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参与意愿抑或机会结构:房屋产权如何影响地方性社会卷入”的主题报告。报告由管理学院陈杰博士主持,管理学院众多师生参加了此次报告。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通过不同的房屋产权对象(自有住房者、租赁住房者)对居住地社会事务的投入程度的调查和研究,检验房屋产权是否对地方性社会卷入产生影响及产生何种影响,从而间接地检验房屋产权作为一种个人财产权是否具有社会转型力量。目前的研究文献中有三种观点,即房屋产权对地方性社会卷入能够产生积极影响、房屋产权对地方性社会卷入的影响是混合性的、房屋产权对地方性社会卷入没有显著的影响,其中第一种观点是目前的主流观点。房屋产权能够对地方性社会卷入产生积极影响的观点,主要有两种解释理论:一,流动性障碍理论,即自有住房者因为房屋产权而存在流动性障碍,退出社区的成本较高,从而会比租赁者更积极的介入社区事务;二,投资回报理论,即社区事务(如治安、社区关系等)会影响房屋的投资回报率,房屋所有者会从提高房屋投资回报率从而使房屋升值的角度出发,更多的介入社区事务。桂勇博士认为,这两种理论更多是从“参与意愿”的角度来分析,而忽略了参与的“现实可能性”,即参与者仅有“参与意愿”是不够的,更高的“参与意愿”可能因为缺乏参与的结构性安排而未必导致更高的参与行动。桂勇博士通过对500多个样本的回归分析,证实了在现实中自有住房者比租赁住房者(指租赁私人住房者)有更高的社会卷入,同时是否存在有效的物业委员会等机会结构安排也对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存在重要影响,从而证实了房屋产权能够对地方性社会卷入产生积极影响。桂勇博士还在研究中发现,公房租赁者与自有住房者的社会性卷入程度差异不大,而两者都显著高于私房租赁者。
 
报告结束后,在场的师生就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参与者认为,应当将事件影响纳入分析的框架;也有参与者认为应当把利益相关性作为分析的因素之一;还有参与者提出了新的分类方法等等。
 
 
主讲人桂勇博士基本情况介绍: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代表成果《私有产权的社会基础——城市企业产权的政治重构(1949-1956)》,主要研究方向经济社会学、城市社区。
 
 
罗少文
产业经济学系
报名咨询
姓名
不能为空
性别
不能为空
电话
不能为空
城市
不能为空
公司名称
不能为空
现任职务
不能为空
年收入
不能为空
报考意向
不能为空
感兴趣项目
不能为空
立即预约咨询
提交成功
请扫描二维码直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