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的要求,我校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校内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本届评奖的奖项包括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除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外,所有奖项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教育部为表彰和奖励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当前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重要的成果奖项。为做好本次校内评选工作,结合教育部评奖工作的要求,现对我校的评奖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视和加强评奖组织工作,积极动员并认真落实申报工作
1、各单位领导要在全院(系)大会上认真布置,做好评奖的组织动员和宣传,把评奖的信息和要求传达到每位教师(包括离退休人员)。
2、各院系科研管理人员应全面了解本单位的成果情况,及时掌握本单位成果申报进展,尤其要鼓励和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得过上海哲社优秀成果奖等获奖成果进行申报。
3、各单位要帮助教师做好成果申报工作,按时完成评奖任务,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1、2019年2月26日以前完成申报动员和布置工作。
2、2019年3月10日为校内申报截止期,各单位必须在此之前报送本单位的全部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含《申报评审表》、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3、2019年3月15日学校组织校内初审。
4、2019年3月18日至22日校内初审结果公示。
5、2019年3月16日至24日,文科科研处将初审意见反馈给相关作者,修改《申报评审表》并重新提交。
6、2019年3月18日至3月29日组织上传电子版《申报评审表》和电子版成果材料。
7、2019年3月18日至4月3日纸质版《申报评审表》盖章并组织集中将全部材料报送教育部。
三、申报步骤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登陆教育部社科司网址(http://www.moe.edu.cn/s78/A13/),点击“教育部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进入“申报系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复旦大学”。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勿将著作的题目、作者姓名和发表时间覆盖。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申报教师须向院系科研秘书提交:1. 《申报评审表》电子版;2.申报成果电子版(PDF格式);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4.以上三个文件压缩为1份文件,文件名为“申报者姓名”
4、根据教育部要求,为便于网络通讯评审,各申报人应提供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上传。
5、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6、院系《院系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汇总表》电子版在申报单位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wkkyccgb@fudan.edu.cn,请注明“院系名称+申报汇总表”。
相关文件请查文科科研处网站:http://wkkyc.fudan.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含《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院系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文科科研处
2019年2月21日
(联系人:孙 超 电话:55665233
宗一文 电话:5566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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