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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2022-11-27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申请-考核”制进行选拔,现将选拔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选派专业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研究生招生纪检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申请

1.申请条件

(1)考生应符合《复旦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的英语水平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500分(5年有效);TOEFL不低于90分(2年有效);IELTS不低于6.5分(2年有效);GRE不低于290分(5年有效);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应届毕业)。

(3)学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即在职攻读学位)博士生。

 

2.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按学校要求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上传如下材料的扫描件。

(1)居民身份证;

(2)个人简历(中英文双语版);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在读和预计可按时毕业的说明(院系盖章);境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科与硕士阶段的正式成绩单(就读单位盖章);

(5)英语水平证明;

(6)硕士学位论文,论文摘要与目录(应届毕业硕士生);

(7)已发表学术论文,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8)一份3000字左右的中文个人陈述(包括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无模板)。

(9)其他可证明考生能力的材料,例如:学习工作经历、经验、特别成就、所获专利等。

说明:考生还应提交两封由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考生在报考服务系统中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推荐人通过邮件上传,无须以其他方式提交),推荐人应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报考导师。

 

3.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上述申请材料均应提交扫描件。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清晰,符合要求,按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考生提交申请材料不完整、不及时,学院可不予受理。若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无效。

本阶段暂不要求考生以电子邮件或纸质形式提交材料。

 

4.报考资格初审

学院对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核。

 

三、考核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暂定2023年3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

通过报考资格初步审查的考生均可参加笔试。笔试科目共3门,包括专业英语和两门专业课,各专业方向的专业课科目名称见附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2.面试

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200%左右的面试录取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任一科目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并由工作小组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考生参加面试时,应根据学院通知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报考资格核验。

学院按照招生学科专业组织若干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精神与能力、科研潜质、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报考领域的专业知识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能力占20%。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如学院评估后认为需要对考生进一步考查,可再次安排面试。

 

四、录取

1.考生总成绩按满分100分核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者不参加录取排序。

2.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院系可根据学校实际下达招生计划和考生生源情况对本单位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学院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报考专项计划的普通招考博士生,如专项计划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单列考核排序。硕博连读博士生的招生工作由学院另行制定选拔方法。

2.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列事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渠道:021-25011564、25011485,upec@fudan.edu.cn。考生申诉渠道:021-25011362, fdsmdb@fudan.edu.cn

 

附录:专业课笔试科目

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应用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1.高级微观经济学;

2.产业经济学专业综合知识

统计学

商务统计

1.高等数理统计;

2.统计学专业综合知识

数理统计

应用统计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1.线性规划;

2.管理科学模型与求解

物流与运营管理

商务人工智能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高级微观经济学;

2.信息管理专业综合知识

工商管理

会计学

1.高级微观经济学;

2.会计学专业综合知识

企业管理

1.高级微观经济学;

2.企业管理理论与应用

东方管理学

市场营销

1.高级微观经济学;

2.市场营销理论

财务学

1.高级微观经济学;

2.财务金融专业综合知识

技术经济及管理

1.高级微观经济学;

2.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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