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2年举行第四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提名奖20项,不设奖金。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 时间范围
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钱奖专题网站(https://www.fdsm.fudan.edu.cn/fdrs/jump?link=!!gate!@cupl!@edu!@cn/qdsfxcgj)、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中国法律信息网(http://www.chineselaw.tv),在“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专题区下载《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同时报送《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三)法学研究机构,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申报者,按要求在《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上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可自行报送。
四、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Word版),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wkkyccgb@fudan.edu.cn。
3. 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7.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5日
联系人:肖卫民、宗一文
联系方式:55664303
文科科研处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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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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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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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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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
申请评审书
学科分类和代码
成 果 名 称
申 报 人 姓 名
所 在 单 位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
填 表 须 知
1、本表用word格式填写,将电子版1份、A4纸打印件1份,连同3套成果一起报送。填写本表前,请认真阅读《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2、封面左上方方框中的“年度”、“成果形式”由申请人填写,“编号”由奖励办公室填写。
3、“学科分类”:指二级或三级学科分类,请按《学科分类与代码》(国标)填写:
820.10 理论法学 820.3035 婚姻法学
820.1010 法理学 820.3040 民事诉讼法学
820.1020 法哲学 820.3045 行政诉讼法学
820.1030 比较法学 820.3050 刑事诉讼法学
820.1040 法社会学 820.3055 刑法学
820.1050 立法学 820.3060 刑事侦察学
820.1060 法律逻辑学 820.3065 司法鉴定学
820.1070 法律教育学 820.3070 军事法学
820.1080 法律心理学 820.3075 环境法学
820.1099 理论法学其他学科 820.3080 安全法学
820.20 法律史学 820.3085 知识产权法学
820.2010 中国法律思想史 820.3099 部门法学其他学科
820.2020 外国法律思想史 820.40 国际法学
820.2030 法律制度史 820.4010 国际公法学
820.2099 法律史学其他学科 820.4020 国际私法学
820.30 部门法学 820.4030 国际刑法学
820.3010 宪法学 820.4040 国际经济法学
820.3015 行政法学 820.4050 国际环境法学
820.3020 民法学 820.4060 国际知识产权法学
820.3025 经济法学 820.4099 国际法学其他学科
820.3030 劳动法学 820.99 法学其他学科。
属多学科综合研究成果,可选择一个为主学科填报,或选择“法学其他学科”(820.99)申报。
4、 “成果出版、发表或采纳单位”:其中“采纳单位”指未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等成果的采纳单位,必须填写。
5、“隶属系统”选择如下类别之一填写:(1)普通高等学校;(2)科研机构;(3)立法机关;(4)行政机关;(5)司法机关;(6)法律服务部门。
6、“成果形式”按以下三类填写:(1)专著;(2)论文;(3)研究咨询报告。
7、 “专业技术职务”可根据工作性质填写,如教授、研究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务员等。
8、本申请评审书填写内容将存入中国法律信息网(chineselaw)法学(法律)专家库和研究成果库,填表人应对本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表一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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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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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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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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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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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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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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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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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及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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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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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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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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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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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作者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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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申报成果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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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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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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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或采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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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或采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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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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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社会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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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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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成果内容简介(3000字以内) 1.篇章结构、基本观点;2.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3.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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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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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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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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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单位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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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申请评审书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成果有无著作权属争议、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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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单位办公室)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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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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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获奖,建议奖励等级,并简单说明理由:
通讯评审专家签名: 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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