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2014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即将开展,按照《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沪科〔2013〕9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做好准备工作。
一、推荐要求
1、奖励类别。今年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的奖励类别包括: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2、推荐对象。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创新活动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国籍、户籍不限)、法人。项目完成人属于局级领导岗位的需详细填写有关科技创新贡献。
3、推荐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要求候选人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产业化、企业创新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且未满四十五周岁(限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推选一名候选人。
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限2012年1月31日前发表)。
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2年以上(限2012年1月31日前应用)。技术发明奖项目要标明核心专利,并提交核心专利的查新报告。对于产学研合作的项目,要提供有效的前期合作证明材料,如专利转让合同、出资证明、合署论文等。反映成果经济效益的材料须能说明本发明成果产生的直接效益。
推荐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应用必须达2年以上(限2012年1月31日前应用)。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投入使用,且工程验收达2年以上(限2012年1月31日前验收)。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2年后才可报奖。
4、特别重大的自主创新成果,可以推荐特等奖。每年各奖励类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特等奖授奖项目最多只有1项。凡推荐特等奖的项目需要附有三位熟悉本项目的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推荐意见。
5、连续两年推荐而未授奖的项目,必须隔1年后才可再次推荐。上年度初评通过自行要求撤回的项目(候选人),必须隔2年后才可再次推荐。
6、成果登记。凡推荐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科普项目除外),必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
二、推荐材料
请于2014年4月1日起登录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业务平台http://www.jlb.sh.cn/xmsb进行申报。为适应网络评审需要,请按下述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1、2014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将分别使用统一格式的不同奖励类别的推荐书,推荐书要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但不能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
2、推荐材料内容。报送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材料3套(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有一份应为原件,存档用),不超过80页;推荐书主件及附件电子文档1套,通过网上提交。科普作品必须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科普图书、影视作品光盘、音像制品3套。
3、网络推荐要求。请登录管理业务平台,下载申报客户端,安装后使用推荐号和检验码登录推荐系统(需申报人员向科技处索取)。
三、网络推荐要求
如果需要申报,请尽快把申报项目的初始名称、奖种、完成人、完成单位,于4月8之前发到成果办电子信箱(chengguo@fudan.edu.cn 来信必回),以便科技处向推荐单位申请推荐号 和 校验码。
四、其它事项
1、查新(检索)至少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希望各位老师尽早进行,否则到最后会很赶,匆忙中容易出错(如果三个月以内做过查新,则不需要再做。至于检索报告,如果SCI他引次数有大幅增加,需要重新做检索)。不一定非要复旦图书馆的查新,只要是省部级的查新点都符合要求。
自然科学奖需要做:引文检索。
发明&进步奖需要做:查新报告。
2、各专业评审组会议评审将采用远程电话答辩方式,有可能要求推荐对象进行答辩,参加答辩的推荐对象应及时做好有关答辩的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滔、何菁岚
电话: 021-65642768
Email: chengguo@fudan.edu.cn
科技处成果办
201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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