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SARS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3]11号、教电[2003]156号、159号和16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各高校必须采取更为坚决的措施,切断“非典”的传播途径,经校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根据校通字[2003]11号《关于取消“五一”假期的通知》,“五一”期间工作安排为:5月1日、2日仍安排上课,各院系务必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准时上课,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应组织好检查。“五一”期间,所有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上海学生也不得回家。上海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校,应向辅导员请假,经本单位防治“非典”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方可离校。各院系应将离校人员名单及时报校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学校全体教师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本市。

三、5月3日、4日,各院系可安排选修课或小型讲座,也可安排学生学习防护“非典”知识,还可组织形式活泼、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社团活动,丰富校园气氛,增进学生的身体健康。

四、学校的全体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切实落实学校关于防治“非典”的各项措施,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响应学校党委给全体共产党员的公开信号召,带头执行规定,同时也要发挥民主党派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把防治非典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五、学校将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对于违反规定者,将给予党纪校纪处理。对于擅自离校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以上处分;对于擅自离市的教职员工,也将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以上处分。

校长办公室
2003年4月30日

校网站主页上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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