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探索区域教育协作新机制试验(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最近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通知,2017年度探索区域教育协作新机制试验(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通知和要求(参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动员组织申报工作,同时于6月14日前将填写完毕的《2017年度探索区域教育协作新机制试验(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一式壹拾壹份报送文科科研处,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本发送至:wkkycghb@fudan.edu.cn。联系人:左昌柱,联系电话:55664304,联系地址:校内1号楼334室。                                                                                                                                                           文科科研处规划办左昌柱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法〔2016〕1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探索区域教育协作新机制试验(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任务,深化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做好2017年度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工作,现正式启动2017年度探索区域教育协作新机制试验(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项目。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2017年度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工作计划,提出申报项目,市教委予以适当支持,并填写《2017年度探索区域教育协作新机制试验(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下载)一式7份,于6月15日前书面报送,同时发送电子版。

申报的合作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跨长三角区域,项目实施以上海地区申报单位为主,项目参与主体至少覆盖长三角地区2个以上省份;

2.有工作基础,已实施运作了一段时间的项目或者已启动前期实质性筹备工作的项目,实施条件比较成熟;

3.有项目特色,在某个工作领域实施专项合作,有利于该领域的资源互补与协同发展;

4.重机制建设,支持课题研究类、活动论坛类、共享平台类及协作机制类等四类长三角教育协作项目,但重点鼓励某教育领域交流协作体制机制的构建与不断深化。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支持项目及支持经费,反馈各相关单位。评审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蒋侯玲  18116286778

魏延志  13816516081

联系地址: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茶陵北路21号)

联系邮箱:weiyanzhi2012@163.com

申报书

市委专项经费使用流程及要求

申报书预算填写样本

申报书填写补充说明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报名咨询
姓名
不能为空
性别
不能为空
电话
不能为空
城市
不能为空
公司名称
不能为空
现任职务
不能为空
年收入
不能为空
报考意向
不能为空
感兴趣项目
不能为空
立即预约咨询
提交成功
请扫描二维码直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