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2日上午10:00-11:30,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管锡展博士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李达三楼207做了一场题为“网络产业的不对称竞争与规制”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李治国博士主持。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陈杰、刘明宇等老师也参加了此次报告会。
首先,管老师分析了网络产业的结构性变革,由传统的网络产业部门向新经济部门变化。基于这种变革,提出了本文的研究问题。第一,是否需要对进行不对称竞争的企业进行不对称规制?第二,如果需要,应该如何进行不对称规制?第三,应该在哪些领域实行对称规制,在哪些领域实行不对称规制? 接着,用现实中一些对称规制与不对称规制的例子引出了其理论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文中指出,所谓的成熟竞争格局并不意味着新古典理论的完全竞争,即使在不完全竞争的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中,理论上同质的寡头企业之间进行价格竞争完全可以实现完全竞争的结果,从现实的角度讲只要进行竞争的寡头企业在规模、技术等各个方面基本一致,竞争也可以看作是成熟的。在很多网络产业部门如电信业、互联网产业,由于新技术的快速更新,成熟竞争仅仅是市场竞争的特例,不对称竞争反而是市场竞争的常态。因此,建立在成熟竞争假设基础上的对称规制理论并不能完全解决或适用于实际的不对称竞争(或不成熟竞争)的实践。企业的竞争行为及其效果需要在一个更广的分析视角下进行重新考察。提出三点结论。一是现实中网络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不对称竞争。二是网络企业在网络规模、客户基、品牌、产品质量、产品线、 市场范围、技术标准等各个方面往往都存在显著的区别。三是网路企业在显著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下进行价格竞争、产品线竞争、市场进入选择、产业链竞争与纵向控制、平台竞争、标准竞争与兼容性选择、雾件竞争与产品预告等多个层面的竞争。
最后,从网络外部性与多边外部性缔约、产业链竞争与纵向控制、多边市场与平台竞争及网络竞争与规制等方面阐述了网络竞争与规制理论的发展。网络外部性不等同于网络效应(Farrell & Klemperer,2006),是指没有被内部化的网络效应。产业链竞争的方式包括战略联盟、纵向一体化、各种纵向约束(如独占交易、 拒绝交易、共同代理等)。网络竞争以及相应的规制研究主要体现在网络产品的定价和市场进入两大方面,而这两个问题通常也是互相关联的,定价同样会起到阻止市场进入的角色。 管老师的报告结束后,大家都觉得非常精彩,并且对其研究视角也十分感兴趣。会后,大家就一些不对称竞争与规制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报告整理人:产业经济学系硕士生刘会
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
200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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