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研通字[2015]2号
各院、系、所、中心:
教育部近日下发了《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见网http://www.sinoss.net)。
本次评奖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共设奖项900项左右,同时对申报单位实行限额申报。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附件)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为做好本次评奖工作,结合教育部评奖工作的要求,对我校的评奖组织申报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重视和加强评奖组织工作,积极动员并认真落实申报工作。
评奖工作是对各院系科研实力、科研进步情况和学科发展状况的检阅,是继续争取新一轮学科发展、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1、各单位领导要在全院(系)大会上认真布置,做好评奖的组织动员和宣传,把评奖的信息和要求传达到每位教师(包括离退休人员)。
2、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全面了解本单位的成果情况,事先掌握本单位成果申报情况,尤其是要组织好对优秀研究成果的申报,鼓励和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已经获得上海市哲社、邓小平理论以及上海市决策咨询奖等获奖成果进行申报。
3、各单位要帮助教师做好申报工作,按时完成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1.各单位要在1月20日以前完成申报动员和布置工作,1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预备申报的成果清单。
2.3月11日为校内申报截止期,各单位必须在此之前报送本单位申报成果,过期不予受理。
3.3月15日学校组织校内初审。
4.3月25日集中报送教育部。
三、申报步骤及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申报单位统一填写“复旦大学”。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申报评审表》和院系《院系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汇总表》电子版在申报单位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wkkyccgb@fudan.edu.cn,请注明***单位申报汇总表。
相关文件请查文科科研处网站:http://wkkyc.fudan.edu.cn。
联系人:曾艺 电话:55665233
宗一文 电话:55664303
附件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4、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文科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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