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管理科学二处运作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二、主要职责: 负责科学基金项目的受理、评审、资助等管理工作; 负责资助项目的成果管理; 承担学科发展战略、优先资助领域研究以及《项目指南》与《申请指南》的编写任务; 承担有关科学基金项目的来访、来函、咨询的接待等工作;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与科研、教学工作背景并做出了突出成绩,熟悉本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5.非我委职工(含直属单位)近亲属。 6.聘用期间能够保证全时在我委工作。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四、聘用期限和待遇: 1.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6个月)。流动编制项目主任一经聘用,由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2.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我委享受流动项目主任岗位津贴(2000元/月,含税); (2)与我委在职职工一样参加各种调研、学术交流等公务活动; (3)享受我委工会会员待遇和国家规定的职工休假待遇; (4)参加委内的有关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等活动。 五、重要说明: 1. 要详细了解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2. 聘用期满,流动项目主任即回原单位。 3. 由于我委条件有限,京外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4. 本岗位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 六、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报名应聘。有关单位也可以组织名义向我委推荐人选。报名时请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项目主任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以信件方式寄至: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会人事局干部处 截止日期:2009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010-62326928,010-62326934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答辩人选,我委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答辩。如在1个月内未收到答辩通知,则表明未能进入答辩人选范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人 事 局 2009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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