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充分调动高等学校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国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教育部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09〕2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授予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专利技术实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
四、推荐截止时间
1.各申报单位可于2010年7月1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s://www.fdsm.fudan.edu.cn/fdrs/jump?link=!!211!@68!@23!@93/xmsb)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25日。
科技处联系人:陈伟康、戴悦春、王华滔
联系电话:65642768
推荐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一、推荐条件:
1. 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进行成果登记,登陆www.cutech.edu.cn,在“科技成果”一栏里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建议项目组下载4.0简易版,下载完毕后先解压缩后安装,安装完毕后仔细阅读软件附带的word说明文档,做好文字录入工作后将导出的文件(注意:导出的文件应该是***.arj形式,)发送到chengguo@fudan.edu.cn邮箱,等待反馈的成果登记号并将其填入推荐书中。(成果登记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必须与申报奖励的项目名称和完成人保持一致)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9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发明点内容,不可两人共用一个相同的发明内容。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其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 直报项目不得有已被推荐参加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08年2月28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08年2月28日前首次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8. 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
二、推荐材料:
各申报单位应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各申报单位可于2010年7月1日后按收到的推荐号和检验码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https://www.fdsm.fudan.edu.cn/fdrs/jump?link=!!211!@68!@23!@93/xmsb)。
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推荐材料的要求
1.书面推荐书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2.国防专用项目书面推荐书11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项目电子版推荐书光盘1份。 (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所有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3.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4.受理书面材料和网络提交截止日期:2010年8月25日 。
具体时间节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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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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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前 |
课题组提供申报奖种、项目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发送邮件到chengguo@fudan.edu.cn |
保密项目的项目名称可以省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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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
科技处反馈推荐号、校验码 |
邮件发送科研秘书或项目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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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前 |
课题组完成成果登记工作,导出的.ARJ文件发送邮件到chengguo@fudan.edu.cn |
保密项目交电子光盘,不得通过网络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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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16日 |
科技处反馈成果登记号 |
邮件发送科研秘书或项目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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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前 |
课题组交推荐书初稿给科技处形式审查 |
电子版或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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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前 |
科技处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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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前 |
课题组将修改后的推荐书交科技处审核 |
电子版或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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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前 |
课题组完成网络提交工作,并交正式推荐书 |
推荐书3套(主件附件合订本,1份原件);保密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交,推荐书11套(主件附件合订本,1份原件),电子光盘1份。 |
王华滔:13524505553,戴悦春:13611621362,陈伟康:138175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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