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公告
为进一步检验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更好地推动广大澳门研究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澳门学术事业的繁荣发展,澳门基金会、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与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举办“第三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一、评奖的对象和范围
凡澳门本地以及国内外学者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关于澳门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著述(包括专著、科普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译作、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均可参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著述不能参评。
二、评奖学科分类
本次评奖的学科分四个组别: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新闻社会学、历史哲学文学、语言教育艺术。
三、奖项设置
1.奖项分著作和论文两大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及优异奖。
2.著作类设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8项及优异奖12项。
3.论文类设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8项及优异奖12项。
上述奖项设置的比例可视申报情况再作调整,必要时可从缺处理。
四、奖励标准
获奖者可获奖励证书壹份及相应奖金:
1.著作类:一等奖每项30,000元(澳门币,下同)
二等奖每项20,000元
三等奖每项10,000元
优异奖每项8,000元
2.论文类:一等奖每项15,000元
二等奖每项10,000元
三等奖每项5,000元
优异奖每项3,000元
五、申报办法
1.申报人的申报著述份数不限,但每项著述需提交申报表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并提交著述样本三份(含原件一份),相关申报表可向评奖联络处索取,或可于澳门基金会网页(网址:http://www.fmac.org.mo)、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网页(网址:http://www.csstoday.net)或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页(网址:http://www.gdskl.com.cn)下载。
2.澳门、香港、台湾及国外学者需将申报资料递交或邮寄至澳门评奖联络处,中国内地学者需将申报数据递交或邮寄至广东评奖联络处。
3.澳门评奖联络处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619号时代商业中心13楼澳门基金会;
广东评奖联络处地址:广州市黄华路四号之二省社科联7楼,邮编:510050。
4.申报资料封面请注明“第三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
5.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
第三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
2012年4月
第三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章程
一、宗旨
為進一步檢驗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的成果,更好地推動廣大澳門研究學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澳門學術事業的繁榮發展,澳門基金會、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與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聯合舉辦“第三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
二、主辦機構
澳門基金會、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三、評獎機構
1. 組建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審委員會,負責領導整項評獎工作,並對評審成果進行最終評核。
2. 評審委員會設主任三人,委員十二人。
3. 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審委員會下設評獎聯絡處,評獎聯絡處分別設於澳門基金會、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和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澳門評獎聯絡處、北京評獎聯絡處和廣東評獎聯絡處),負責評獎的日常具體工作。
四、評獎的對象和範圍
凡澳門本地以及國內外學者在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正式出版和發表的關於澳門的人文社會科學的著述(包括專著、科普著作、論文、研究報告、譯作、工具書、古籍整理等)均可參評,評審委員會成員的著述不能參評。
五、申報時間
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7月31日
六、評獎學科分類
本次評獎的學科分四個組別:經濟管理、政治法律新聞社會學、歷史哲學文學、語言教育藝術。
七、獎項設置
1. 獎項分著作和論文兩大類,每類設一、二、三等獎及優異獎。
2. 著作類設一等獎4項,二等獎4項,三等獎8項及優異獎12項。
3. 論文類設一等獎4項,二等獎4項,三等獎8項及優異獎12項。
上述獎項設置的比例可視申報情況再作調整,必要時可從缺處理。
八、獎勵標準
獲獎者可獲獎勵證書壹份及相應獎金:
1. 著作類: 一等獎每項30,000元(澳門幣,下同)
二等獎每項20,000元
三等獎每項10,000元
優異獎每項8,000元
2. 論文類: 一等獎每項15,000元
二等獎每項10,000元
三等獎每項5,000元
優異獎每項3,000元
九、申報辦法
1. 申報人的申報著述份數不限,但每項著述需提交申報表一式五份(含原件一份),並提交著述樣本三份(含原件一份),相關申報表可向評獎聯絡處索取,或可於澳門基金會網頁(網址:http://www.fmac.org.mo)、中國社會科學雜誌社網頁(網址:http://www.csstoday.net)或廣東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網頁(網址:http://www.gdskl.com.cn)下載。
2. 澳門、香港、台灣及國外學者需將申報資料遞交或郵寄至澳門評獎聯絡處,中國內地學者需將申報資料遞交或郵寄至廣東評獎聯絡處。
廣東評獎聯絡處地址:廣州市黃華路四號之二省社科聯7樓,郵編:510050
十、評審程序
評審按初評、複評、終評的程序進行。
1. 初評: 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分,挑選進入複評。
2. 複評: 評審委員會按學科集中評議,以投票方式選出一、二、三等獎及優異獎。
3. 終評: 由評審委員會主任和各學科組長組成的委員會集中評議,最後確定一、二、三等獎及優異獎的獲獎名單。
十一、評獎時間安排:
2012年4月,向海內外發出通知;
2012年4-7月,個人申報;
2012年8-9月,評審;
2012年底,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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