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计划对上一年度和当年度到款的国家重要科技项目进行匹配,资金匹配比例原则上为国家重要科技项目资助经费的10%,其领衔项目划拨沪外地区的子课题部分,不予匹配。项目负责人收到新拨款请及时申报匹配,以免过期作废(科委匹配申报网站常年开放),随时都可自行申请并邮寄纸质材料至科委。科技处每年6月和11月会协助尚未自行申请匹配资金的教师集中报送纸质材料至科委。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杰出青年,优秀青年、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创新群体]均可申请匹配资金。
请各院系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老师尽快完成网上填报。如需科技处统一寄送纸质材料,请7月3日前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411室。
首次申请匹配提交材料包括:
A、匹配申请表;(在科委网站填写相关内容后生成)
B、资助项目批准通知
C、资助项目计划书
D、拨款项目清单
E、银行来帐凭证
F、 银行外拨凭证(如有项目合作单位,请提供外拨经费总数及分配协议。若本次到款有外拨,需提供银行外拨凭证;若本次到款无外拨,需提供书面说明。)
非首次申请匹配提交材料包括:
A、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在科委网站填写相关内容后生成)
B、匹配申请表(在科委网站填写相关内容后生成)
C、拨款项目清单
D、银行来帐凭证
E、银行外拨凭证(如有项目合作单位,请提供外拨经费总数及分配协议。若本次到款有外拨,需提供银行外拨凭证;若本次到款无外拨,需提供书面说明。)
凡复旦大学作为牵头单位的课题负责人,若没有资助项目计划书、资助项目计划书、拨款项目清单、银行来帐凭证,可来科技处领取。由其他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经费由其他单位(非财政部)拨往复旦大学的经费到款凭证在科技处没有存底,请各位老师到财务处复印参与课题的到款凭证。所有银行外拨凭证均需到财务处复印。所有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科技处基础办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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