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业界热议企业家的“利他”精神

距离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已经发表了250年后的今天,在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之后,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这一问题再一次引起了大家的重视。

2009年11月21日,由我院和文汇报共同承办的第二十七期文汇讲堂如期举行,为广大企业家以及管理者带来了一场名为《企业家的“利他”精神》的精彩讲座。本次文汇讲堂的演讲嘉宾有格拉斯哥大学亚当·斯密研究院院长克里斯托弗·贝瑞,《道德情操论》中文译者、台湾学者谢宗林,我院企业管理系系主任苏勇教授以及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葛万军。

蒋昌建教授担任主持

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蒋昌建教授主持,首先登台进行演讲的是克里斯托弗·贝瑞教授。贝瑞教授非常详尽地为中国的企业家讲解了亚当·斯密个人的成长和学习经历,以及《道德情操论》的诞生过程,同时还介绍了《道德情操论》中的一些重要概念,使大家对亚当·斯密以及其著作《道德情操论》有了一个更为全面而深刻的理解。

克里斯托弗·贝瑞教授发表演讲

谢宗林为大家介绍了经济学上的四个道德系统,并从这四个道德系统出发,为大家阐述了什么是企业家的“同情心”。谢教授认为,作为一个企业家,一定要懂得站在他人的角度去理解事情,这是企业家履行好社会责任的第一步。

接下来,我院企业管理系系主任苏勇教授的演讲,更是令大家受益匪浅。苏勇教授为大家提出了很多值得深思的问题。首先,他提出了《道德情操论》给出的启示:其一,在从事任何行动时,都应当通过换位思考来体会别人在某种情形下的感受;其二,每个人都应当受到自己良心的影响以及遵从自己的内心法官;其三,一定要反对市场经济的非道德化。苏勇教授还指出,我们在认真学习《道德情操论》的时候一定要把它与现代经济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要重视《道德情操论》的现代意义,并深刻理解商业道德与企业家社会责任感的联系。苏勇教授提到,在衡量一个企业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时候,应当运用法律杠杆,道德杠杆以及理想杠杆作为标准。最后,苏教授指出,在现代社会,企业家一定要做德商,儒商,不能做奸商,要学会处理好自利以及他利的关系,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苏勇教授发表演讲

来自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的葛万军总经理用自己的求学以及从商的经验为大家解释了企业在社会中究竟应该负担起什么样的责任。他认为,企业应当做到三点。第一,应当认清经商的本质,商业就是具有盈利性质的社会组织,所以必须要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第二,每一个企业都应当有自己的经济底线,这样一个经济底线既应当与社会联系也应当与自己的企业实际情况紧密联系;第三,每个企业在进行生产的时候,都应当有一个社会环境底线,绝不能在不顾及环境的情况下盲目大量生产。

嘉宾座谈

演讲结束之后,四位演讲嘉宾和我院的三位EMBA校友和在读学生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耿裕华、上海东方飞机培训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王本康、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张跃伟进行了精彩对话,四位嘉宾还耐心地解答了在场听众的问题。最后,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堂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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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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