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已开始(具体通知见附件1,链接https://www.fdsm.fudan.edu.cn/fdrs/jump?link=!!stcsm!@sh!@gov!@cn/P/C/156509!@htm)。
       支持领域:优先支持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材料科学、先进制造、金融科技、天文气象等领域。 
       执行期限:三年。
       经费额度:本专题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项。
       申报要求:
       1.每个二级院系限报一项
       2. 合作方应为注册在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单位
       3.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4.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由于本项目只限报一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意向申请表”(附件2)及可行性方案(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邮箱。各院系科研秘书务必于2019年5月8日12:00前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届时科研院将组织校内遴选工作,过时不候。

联系人:许虹扬      联系方式:021-65642480   ico@fudan.edu.cn
附件:
1.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指南的通知
2.    意向申请表
3.    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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