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将于4月15日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时间:4月15日至6月14日。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 http://shenbao.cnaf.cn/#/basicInfo),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条件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三、项目类别及申报指南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

可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查看:

http://www.cnaf.cn/gjysjjw/jjsbzn/jjsbzn_list.shtml

四、注意事项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申请人需登录复旦大学的单位账号进行申请。请联系各单位科研秘书获取账号信息。

联系人:左昌柱

联系电话:55664304,15921448798

邮箱:wkkycghb@fudan.edu.cn

文科科研处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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