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妇联专项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妇联专项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2022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妇联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开始启动。
    本次申报方式: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项目申报”栏目——“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申报步骤:
  (1)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2)申请人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
  (3)申请人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完成网上审核。
   申报要求:
  (1)课题组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课题组负责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在线填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报材料填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部分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字数限5000字,图表不超过规定尺寸。
    校内网上截至日期:6月7日上午11:00。

 

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妇联专项课题即日起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名称

1. 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上海妇女事业发展路径研究

2. 群团改革背景下妇联干部专业化能力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3. 当前妇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舆论引导研究

4. 关于上海妇联组织妇女维权体系构建及应用的研究

5. 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妇女状况调研

6. 上海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7. 关于推进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的实践研究

8. 上海市家庭教育立法创新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上海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个人申报须有课题依托管理单位)。

三、投标程序

1.受理日期:即日起至2022年6月8日(含申请人所在单位完成网上审核)。

2. 申报要求:

(1)课题组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课题组负责人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行政领导职务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申报方式: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fzzx.sh.gov.cn)——“项目申报”栏目——“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4.申报步骤:

(1)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2)申请人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

(3)申请人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完成网上审核。

5.课题指南获取: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查阅《2022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妇联专项课题指南》。

6.申报数量限制:同一申请人,申报课题数量不能超过一项,超限申报无效。

7.在线填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报材料填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部分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字数限5000字,图表不超过规定尺寸。

四、评标程序

1.申报受理后,由招标单位组织进行两轮评审。

2.中标结果将于2022年7月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公布。

五、经费资助

每个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

六、课题进度要求

1.2022年8月底,各课题组提交中期研究成果,招标单位组织进行中期检查。

2.2022年10月底,各课题组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2000字专报,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

3.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课题组作2—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天平路245号

联 系 人:黄琛虹 黎洁

联系电话:64330001*6423,18116251798 18018653271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26日

 

 

2022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妇联专项课题指南

 

一、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上海妇女事业发展路径研究

随着互联网和网络技术、人工智能的发展,全社会各领域面临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化浪潮和城市发展新要求下,妇联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准确把握事业发展和系统改革的新机,探索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妇女事业发展新路径。

研究内容:(1)在数字化转型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下,分析上海妇联组织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扎实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工作等方面存在哪些困难不足及原因;(2)探索妇联组织回应妇女、儿童和家庭新期待的工作方向和模式,为未来工作谋定方向、统筹规划、挖掘特色、找准痛点,促进上海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群团改革背景下妇联干部专业化能力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妇联干部担当作为和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亟待构建和完善专业化的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课程体系,促进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提供系统科学支撑。

研究内容:(1)研究妇联干部培训需求和问题;(2)跟踪“万名执委大培训”的实践成效,通过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3)探索构建适应新时代需求的妇联干部、执委专业化能力课程体系,分层分类打造妇联干部、执委教育培训的基本课程、精品课程、特色课程、实践课程,丰富课程教学体系内容;(4)创新课程模式,探索案例式、现场式、模拟式、辩论式等互动教学,推动课程教学革新;(5)完善分层分类培训机制,提升培训成效。

三、当前妇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舆论引导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取得新突破,推动性别平等主流化进程不断取得进步。但从现实生活和网络舆情看,当前的性别议题成为价值冲突和矛盾的焦点之一,许多社会热点议题最后都会落到性别议题上,直接影响着妇女发展、两性和谐和社会的凝聚与稳定。这种性别紧张甚至对立的社会情绪在线上线下具体有什么表现,到底会产生什么社会后果,以及背后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原因是什么,相关宣传舆论部门该如何进行有效应对和引导等问题亟待深入研究和回答。

研究内容:(1)客观判断我国妇女地位的变动,特别是近5-10年以来,我国妇女地位、权利在全社会范围内发生的变化和影响;(2)结合近年舆论热点事件,分析当前妇女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特别关注人身安全、就业、家庭等领域的问题,以及相关社会心态和线上线下的性别对立问题;(3)探讨新时代下的妇女事业宣传和舆论引导机制。

四、关于上海妇联组织妇女维权体系构建及应用的研究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的根本职责。在群团改革试点中,上海各级妇联的维权工作逐渐积累了“六大维权”“五项机制”等工作经验。随着市域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和妇女维权需求的日益多元,需进一步构建完善新形势下我市妇联妇女维权服务体系和实际应用,在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妇联组织独特的作用。

研究内容:(1)探索优化四级妇联执委、妇女干部、巾帼志愿者维权服务模式,激活基层维权神经末梢;(2)研究细化与各职能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深入挖掘跨部门跨领域联动的新需求、新模式,优化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约谈督查等机制的应用实践;(3)研究市妇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解决群众诉求、优化资源配置、做强做大服务项目等方面更好整合力量、对接流程的路径;(4)深入挖掘妇女更深层次需求,广泛探索妇联与各类社会组织合作空间,在专业服务、法治宣传、个案维权、帮扶助困等方面开发更好更优合作项目持续精准为妇女赋能。

五、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妇女状况调研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经济快速发展,以平台女主播、女网店店主、女外卖骑手、女货运司机、女快递员、女网约车司机、女小微企业从业者、女自由职业者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的女性群体,日益成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研究内容:(1)了解这一女性群体思想政治认同、价值观念取向、就业职业状况、劳动权益保护、社会支持与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情况;(2)了解妇联组织在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妇女中组织建设、开展工作的情况,以期掌握新业态、新就业女性群体面临的问题、存在的困惑、渴望的支持,对妇联组织的需求和期盼等,加强该群体的引领服务联系工作,提供对策建议。

六、上海市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是我国教育事业“五育并举”和“三全育人”相结合的实现方式。

研究内容:(1)梳理关于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国内外研究成果;(2)结合定量定性研究,调研上海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及其相互融合的现状及特点;(3)通过案例研究等方式,探索提出符合时代要求、适应上海特点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与模式。

七、关于推进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的实践研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在上海落实。

研究内容:(1)梳理目前本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的发展现状、难点和短板;(2)聚焦新时代党的妇女事业发展需要,结合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特点,对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的目标要求、重点内容和队伍建设进行实证性调研;(3)深入分析进一步促进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与教育实践结合的制度、机制和路径,为“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的协作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提供对策建议。

八、上海市家庭教育立法创新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庭教育是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基本方式,家庭教育不单是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而是覆盖家庭全主体、全领域、全过程的教育。家庭教育立法对规范和改善家庭关系、增强家庭功能、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有重要作用。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生效,上海在贯彻实施国家法律的同时,如何借鉴先进经验,体现上海特色,出台家庭教育地方条例,需要更深厚的理论论证和更广泛的社会调研。

研究内容:(1)广义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及理论基础论证,广义家庭教育内容的立法研究,包括监护职责、子女本分、夫妻和睦、性别平等、家庭管理等教育;(2)梳理上海家庭教育特色做法,分析家庭教育阵地的运作模式、成效与不足,总结家庭教育干预的有益经验,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建议;(3)建立健全家庭教育领域准入和监管评估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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