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请各单位根据征集指南(附件1)要求组织申报,2023815日(周二)16:30将电子版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需word版及院系盖章的扫描版)、工作同意书(附件4)及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ico@fudan.edu.cn,待电子版确认无误后再办理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提交给市科委组织推荐部门进行盖章和寄送。

一、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博士学位;

3.具有相当于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在派出单位从事科研工作;

6.具备良好的英语或法语语言沟通能力;

7.可保证2024年内完成赴法开展6-8周科研交流活动;

8.承诺在法国交流期间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

9.优先支持未获过本计划资助的候选人。

二、申报领域

2024年度本计划优先领域为卫生健康、农业、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空间、粒子物理。

三、工作单位及资助标准

1. 需申报人自行联系法国科研机构或高校作为在法工作单位,并获取该单位的工作同意书(附件4);

2. 资助额度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用于赴法交流所需国际旅费、食宿等相关费用;

四、提交材料

1.申报书(附件2);

2.汇总表(附件3);

3.工作同意书(附件4),法方出具的工作同意书扫描件须同时发送至法国驻华使馆邮箱: science.pekin-amba@diplomatie.gouv.fr

4.居民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在职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例如语言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联系人:杨硕 冯小燕 65791983

以下为科技部原通知: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4月10日 17:35       来源:科技部 
【字号:  
 
 

 

 

 

国科外便〔2023〕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各有关单位:

  “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以下简称“中法杰青计划”)是在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框架下,由中国科技部与法国高等教育和科研部及法国欧洲和外交部根据2017年签署的意向声明共同实施的科技人文交流项目,旨在促进两国青年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实施以来已支持近百名中法青年科研人员开展交流互访。

  为落实2023年4月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持续加强两国青年科研人员交流,中法双方将继续实施中法杰青计划。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执行管理机构为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根据中法双方相关协议和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中法杰青计划项目征集工作。

  在2024年度中法杰青计划框架下,中方将资助卫生健康、农业、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环境(包括气候变化)、空间、粒子物理等7个领域共计18名中国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分别赴法开展科技交流活动,资助额度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

  请各单位按照《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征集指南》(附件1)要求,推荐不超过10名候选人,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并通知各有关单位。

  联系方式:

  科技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杨善友 010-68598049 gjjl@sttc.net.cn

  附件:1.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征集指南

     2.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申报书

     3.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汇总表

     4.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工作同意书

     5.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派出协议(入选后签订)

     6.2024年度“中法杰出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赴法同意书(入选后签订)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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