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见附件2,以下简称《指南》),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方式: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s://www.fdsm.fudan.edu.cn/fdrs/jump?link=!!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2、本次申报的项目详见《指南》,《指南》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不能修改,研究起始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3、资助经费均为直接经费,不提取间接费用;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4、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5、申报系统自2023年6月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6、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昌柱,联系电话:55664304

联系地址:袁成英楼101室,电子邮箱:wkkycghb@fudan.edu.cn

 

附件:

1、《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3年度选题指南》

 

 

文科科研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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