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20年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2020-05-08
根据教育部和复旦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使我院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由分管院长、党委副书记及专家代表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复试工作。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1、我院将根据各专业现有招生名额和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对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三、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采用在线面试形式,使用复旦大学统一在线面试平台。
2、复试时间:5月1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5:30
3、复试方式:主要方式为口试,考查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外语能力及考生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等方面。
4、复试组织: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复试小组由五名专家组成。
5、复试资格审核:按照学校规定,复试前需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在线审查。若审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学校研究生报名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要求:扫描件完整、清晰)。
① 学位与学历证书: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② 大学成绩单;
③ 简历:文件名设为“报考专业-报考方向-姓名”;
④ 科研计划:内容包括本科科研和学术经历(如有);未来希望从事研究方向及硕博期间具体研究计划;毕业后的职业规划。字数建议在1000字左右。
以上材料同时发送邮件至upec@fudan.edu.cn 邮件主题:报考专业-报考方向-姓名
6、复试评分规则:
每名考生由所在复试小组打分,复试分取考生所在小组专家的平均分。
三、录取及淘汰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时通过系统通知考生,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的名单为准。
四、监督和申诉渠道
管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电话:021-25011009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