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细则
2020-06-05
为做好管理学院2020年度招收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复旦大学研究生院下发的相关工作文件,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本细则。
一、招生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长、党委副书记及专家代表组成,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另成立由招生导师组成招生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外语和专业能力水平等业务考核。
所有参与初审、考核各环节的师生员工,存在亲属回避或工作回避情况的,应主动申报并进行回避。
二、复试名单
初试成绩通知后,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报名情况、结合当年的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过线(每门科目成绩>=60分)考生进入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三、复试小组
学院按学科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各学科方向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应认真贯彻 “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原则,严格把控复试质量。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的内容和评定复试成绩,对考生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四、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在线面试形式。
复试时间:2020年6月8日。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会联系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考生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3)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4)个人简历。
(5)硕士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6)其他可以证明考生水平的证明文件。
提交的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五、复试评分标准
复试评分采取百分制,每位复试教师独立打分,按百分制给出成绩,经平均后得出该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六、拟录取
由各学科方向综合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和总成绩排序情况,择优确定考核通过名单,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主管院长签字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材料齐全、政审合格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2020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