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发布“十二五”第四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十二五”第四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详情见下表:

项目名称

   

“十二五”第四批重大项目

   

项目分类

   

重大项目

   

   

指南情况

   

参见附件

   

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均不得作为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进行申请。

   

限项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申请本批重大项目与处于评审阶段(申请和参与申请的项目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请重大项目。

   

项目类型

   

   

资助情况

   

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5年1月-2019年12月”。

   

截止时间

   

2014年8月27日

   

填报方式

   

ISIS系统在线填报

   

提交要求

   

申请材料纸质2份

   

相关附件

“应对老龄社会的基础科学问题研究”重大项目指南.doc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在基金委主页的”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详细通知及申报说明(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491/more.htm)。

请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基础研究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411室),医口各单位请交至医学科研管理办公室(枫林校区治道楼309室,庄建辉老师,54237981)。

 

联系人:孙劼

地  址:邯郸校区综合楼405室

电  话:65642662

邮  箱:jiesun@fud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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