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科级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心得体会:深入学习明思路、认真借鉴抓落实

2020-11-30
        这次参加在上海复旦大学举办的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科级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宏观经济分析、长三角一体化、招商引资引才、区域发展等方面,通过“培训+考察”的模式,邀请上海市社科院戴晓波、陈建勋、周亦雄,复旦大学刘钢,国防大学王强、上海金融学院许文新等知名专家教授,围绕《区域发展与产业创新集群培育》《推动长三角产业转型升级与接轨上海发展》《国家利益与大国博弈》《成功招商方法与引资技巧实践》《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国际区域经济经验借鉴与国内区域经济战略关联研究》等课程,从国家战略层面上,对长三角一体化社会经济发展蓝图和阶段进展进行了深刻解读,并组织对中成智谷、上海数据交易中心等地开展实地考察,使我们了解和掌握了许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既有理论辅导,又有实践案例,内涵丰富,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我们对如何着眼于湖州区域优势,立足南太湖新区实际,准确把握发展战略机遇,明确未来前进的方向,为做好当前及今后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导。
        当今一个变革与创新的时代,特别是长三角一体化加速推进,对新区仍至湖州的发展迎来了全新的格局。经济社会与生态环保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离开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服务好企业,促进新区生态环境发展,更是我们环保人存在的价值和职责所在。通过这次培训,结合环保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如何学以致用,谈谈自己粗浅的想法。
        一、构建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一是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根据长三角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蓝图,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环保法》多元共治的要求,坚持滚动发展,着力推动形成“信息共享、责任共担、生态共建和环境联治、污染联控、区域联动、指挥联合”的联动协作机制,为生态环保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定期会商机制。参照《杭湖嘉绍边界执法协作机制》模式,坚持互信合作、属地负责、从严查处、密切协作的原则,探索和建立临界跨区环境联防联控机制,成立跨区联动协调小组,与邻近县区及跨界地市依托互联网+监管,理清责任边界,建立跨界定期会商协调制度。三是完善问题调处机制。建立问题线索双向通报和处置机制,对污染源、建设项目重大变化和重大案件查处等情况信息共享,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重大信息正式行文通报,日常信息微信、钉钉群共享,紧急信息电话联系,以共同应对潜在的、不确定的环境污染和突发事件。
        二、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作为长三角城市群中的一员,我们非常在乎,湖州南太湖能否被企业家、被市场、被资本认可。一是做好审批体制改革。打造南太湖新区环评制度改革3.0版本,开创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两证联办”模式,削减原有审批与发证的12个工作日为现在的5个工作日,加快取消重复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三线一单”政策要求,把好环境准入制度,通过加强“准入引导、监管倒逼、服务助推”,优化经济发展,推进转型升级。三是突出重点优化服务。以“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联系为服务重点,开展“帮扶解困助转型、政企同心促发展”三服务活动,对“金象金牛”大企业培育对象实施“一对一”服务,为街道、企业依法解决环保问题,确保“大好高”项目接得下、留得住、服务好。
        三、推动创新发展,培育企业环保自治。加快推进“部门监管”向“行业自治”转型。一是培育企业环保自治。引进企业自巡查系统,实行依码监管;设立政府引导资金,实施差别化管理;推行“ABC”评价排序,鼓励和推动行业自治。按照街道属地划片,组建“阳光环保治理联盟”,规范公约承诺处理措施,督促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二是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改革固有环保管理模式,探索第三方治理和服务模式,由龙溪街道牵头,预算划拨专项资金,成立环境监控中心,负责属地街道的环境监管。环保部门随机抽查参与监管,并对第三方监管的服务质量开展评价考核,形成“政府投入+委托技术监管+环保评价”的模式,弥补重点区域环保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不足的问题。三是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差别化管理+诚信自律公约+自巡查系统+第三方技术监管等配套制度建设,通过长效化、市场化、科学化的手段,推进环保督查从“要你治”向“我要治”转变,切实形成把落实环保制度当日子来过的氛围。实行开放式管理,建立政法委、环保、街道、村委、企业、网格等“六位一体”环保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网群,通过群众问政环保、企业晾晒检测数据,督导企业加强环保的整治提升。
        四、适应形势发展,变事后管为事前帮。注重关口前移,不搞秋后算账。一是指导重心前移。领导挂帅,重点从技术核查、定点帮扶、指导自治上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对企业诉求第一时间问诊,做到问题不化解不放过、不落实不放过;加强面对面交流,点对点帮扶,解决问题在一线,不当事后“诸葛亮”。二是依法规范监管。强化企业环保法律底线思维,把学法懂法守法放在第一位,推动企业依法管理、按章办事,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无事不扰;对违法问题解决,做到宽严相济,既要保持执法刚性,又要提升执法温度,推动和形成社会、法律、政治等三个效应相统一。三是加强全程帮扶。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环保工作“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指导企业安装自巡查系统,将污染治理点位,公布岗位责任,运用扫码巡查,明确必查内容,健全长效管理,做好全程帮扶。
 
邱益刚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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