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研究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近日下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学校全职在编在岗的教育管理工作者和科研人员。

2、申报组织方式

本次采取限额申报。如申报数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推荐申报(6月16日下午)。

3、有关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分为三类: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项(其中直接费用5.6万元,间接费用2.4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资助经费6万元/项(其中直接费用4.2万元,间接费用1.8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项(其中直接费用3.5万元,间接费用1.5万元),研究周期为3年。

(4)申请书封面的工作单位“复旦大学”不得更改,数据表里的工作单位请按照项目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部门公章为准,填写全称,不得简称。

(5)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2021年度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者准备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得申报2022年度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6)申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基础教育单位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申报《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或者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8)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涉及12个学科。请依照申请书所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项目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教育基本理论”学科,细分为“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教育基本理论(思政类)”和“教育基本理论(其他)”。

4、材料提交要求

提供学校遴选评审的各类项目申报的《申请书》(表十一、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不需要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活页》(请勿忘记填写课题名称)及汇总表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填写。学校遴选通过的项目申请人网上在线填报申请书及《活页》,提交学校审核。项目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带水印的申请书(表十一、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需要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和活页。

5、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截止日期: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提供校内评审的申请书、活页各一式5份,A4双面打印,同时将申请书、活页及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wkkycghb@fudan.edu.cn。

(3)6月16日下午文科科研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遴选评审。

(4)校内遴选评审结束后,文科科研处通知遴选通过的项目申请人网上在线填报申请书及《活页》,提交学校审核。项目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带水印的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3份(A4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于6月24日报送校内袁成英楼101室。

(5)报送地址:校内袁成英楼101室,联系人:左昌柱;联系电话:55664304

(6)6月29日下午,文科科研处将申请材料报送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科科研处

2021年5月27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为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须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选择《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择《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完全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指南》设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8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6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积极关注教育实践中的现实性、应用性问题,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学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六)申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基础教育单位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七)申报《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或者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各单位的限额通过登录上海教育科研管理数据库(https://www.fdsm.fudan.edu.cn/fdrs/jump?link=@@www!@shjykysb!@cn/,以下简称“数据库”)查阅。请各单位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特别是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一)网络填写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12:00至6月25日(星期五)12:00,登录数据库,依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论证活页的具体内容详见各类别申请书。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涉及12个学科。请依照申请书所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项目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教育基本理论”学科,细分为“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教育基本理论(思政类)”和“教育基本理论(其他)”。

网络申报的用户手册可参阅数据库“帮助指南”。

网络申报的技术支持联系电话:64184439。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装订规格。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从数据库下载后打印(带有水印)。申请书一式两份,双面装订。论证活页须单独装订。

2.纸质材料审核盖章。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院系)应对申请书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字盖章。各区教育局所属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材料,应报各区教育局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申请材料报所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材料由本单位审核同意后集中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和6月30日(星期三)工作时间(上午9:00至下午5:00)向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两份)和《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申请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号楼125室。不接收快递,所有材料须现场提交并当面审核。

四、项目评审

市教委统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项目实际经费以评审核定金额为准。项目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经费使用管理按照《上海市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19〕73号)执行。

五、组织工作

各高等学校、区教育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应明确具体职能部门承担上海市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资格审查、推荐报送等工作职责。

六、联系方式

(一)上海市教委科技处

联系人:姜冠成 ;联系电话:23116822

(二)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方建锋; 联系电话:64184439

本通知及其附件的电子稿均可以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edu.sh.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s://www.fdsm.fudan.edu.cn/fdrs/jump?link=!!www!@cnsaes!@org!@cn/)下载。

 

附件:1.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见下面)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

      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

      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5.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

 

2022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领域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与上海贯彻实践研究

2.高校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研究

3.高校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的实践探索及成效研究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重要论述的践行路径研究

5.高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人才培养要求的方法和路径研究

6.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要求的实现路径研究。

7.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重要指示的研究

8.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政工作重要论述在院系层面的落实机制研究

9.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重要论述的路径和举措研究

10.新发展阶段教育对外开放的内容和路径研究

 

二、其他一般项目

1.上海高校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研究

2.上海高校学科或专业结构优化与调整机制研究

3.基于国家安全战略的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研究

4.高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体系研究

5.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制度化建设研究

6.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科学测算研究

7.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评价体系研究

8.上海民办高校教师发展研究

9.促进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协作发展机制研究

10.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研究

11.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研究

12.上海职业教育“高本贯通”试点政策跟踪研究

13.产教融合视角下现代职业教育教学变革研究

14.产教融合背景下上海新高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形态探究

15.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监测与评估的研究与实践

16.基础教育“未来学校”的探索研究

17.区域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实践研究

18.普通高中深化育人方式改革的实践研究

19.学校美育有效利用社会公共文化资源研究

20.新时代上海学生劳动素养评价研究

21.学校教材使用监测研究

22.深化学校体育教育改革研究

23.面向在沪海外青少年中文教育课程建设研究

24.学校数字化转型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5.基于五育并举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研究

26.上海市学校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化研究

27.新时代上海学生道德素养评价研究

28.关于特殊需要幼儿入园及教育问题研究

29.专门学校定位及功能的实现研究

30.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支持体系研究

31.长三角地区教育培训市场协同治理研究

32.新时代上海学习型城市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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