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金融创新并不代表着违反法律法规。中国的金融市场刚刚起步,法律法规并不成熟完善,这给金融创新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但是法律法规是可以通过社会的进步和不断的实践来完善的。黄晓光先生提到,花旗曾在金融创新中遇到过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但是,只要出发点是好的,是有利于完善金融市场,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监管部门是愿意对法律做出相应的修改的,但这要建立在良好沟通、不断磨合的基础上。
其次,金融创新必须满足客户的需求。如果创新产品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或者说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那就是没有价值的。早年中国的银行在老百姓的心中,只是一个储蓄的地方,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逐渐了解到,银行其实是一个提供理财的地方。这种改变离不开金融创新,但是如果脱离了客户需求的改变,创新也失去了意义。花旗在进入中国后,为了能帮助客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把曾经要7-8天的异地收付缩短到48小时内,引来了国内银行业巨大的改革,这个改革也促使发展了我们今天方便使用的网上银行。
第三,金融创新的同时也要防范客户的风险。此次由次贷而引出的金融危机从某种角度说也是由金融创新引起的,因此,我们在提到金融创新的同时,不得不注意风险控制。
金融危机纵然可怕,但它也使我们看清了许多事物的本质,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是幸运的。我们能在金融危机时参加“复旦·花旗”实务课程,感受到了不一样的花旗、不一样的金融,对我们今后事业的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