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3年2月23日—24日申请成绩复核。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单考英语、数学一至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课请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com.cn)申请复核(受理时间:2月23日9:00至2月24日16:00,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通知)。其余科目的成绩复核由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受理(受理时间:2月23日—24日8:30—11:30,13:30—16:30;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8号楼研究生院115室)。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若复核有误将予以更正并及时通知考生,复核无误则不再回复。
我校复试分数线将于3月上旬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院系通知。本校考生向校外调剂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和程序请留意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3.02.20